【推荐】公募基金管理人等四项审批程序改为先批准再检查基金审批 财经新闻 winter 2025-03-01 15:43:57 0 浏览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今日表示,证监会将对四项行政许可程序作出优化,调整公募基金管理人、公募基金托管人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、保荐机构注册等审批程序。 具体审批程序由此前的筹备、检查过后再批准,改为证监会先批准,申请人再筹备,通过现场检查后开展业务。ogp-cnc光学影像测量仪影像仪测量ogp官网 上一篇: 【推荐】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之比较基金公募私募 下一篇: 【推荐】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没有金融牌照就是非法集资公募基金执照 相关推荐 本文地址: http://www.cj8830.cn/87042.html 版权声明: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,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。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,不拥有所有权,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/违法违规的内容, 请发送邮件至 931614094@qq.com 举报,一经查实,本站将立刻删除。